想给产品起个响亮的名字,结果一查,发现「不能用」「不能注册」。很多卖家卡在这一步,不是名字不好,而是撞上了《商标法》划定的红线。
这篇文章把「不能注册」的标志分两类讲清:禁用标志和禁注标志,并说清判断标准。
一、先分清两类:禁用标志 vs 禁注标志
- 禁用标志(《商标法》第十条):根本不能作为商标使用,更谈不上注册
- 禁注标志(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):不能注册,但满足条件后(如取得显著特征)可能有注册空间
两者性质不同:禁用是「绝对不行」,禁注是「一般情况下不行,特定条件下可能行」。
二、禁用标志:这几类绝对不能碰(《商标法》第十条)
依据《商标法》第十条,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:
- 与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等相同或者近似: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、军旗、军徽、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
-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
- 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
-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
-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一般不得作为商标;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、或者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,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
地名这条要特别注意: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一般不能作商标,这是很多卖家取名时最容易踩的坑。
三、禁注标志:缺乏显著特征的不行(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)
依据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,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:
-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的
- 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
- 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
比如,卖苹果用「苹果」当苹果类商品的商标、卖手机用「智能手机」当商标,都因为缺乏显著特征而无法注册。
四、商标要「显著、便于识别」,还不能撞在先权利
依据《商标法》第九条,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、便于识别,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。
换句话说,能注册的商标,一是要本身有辨识度(不是通用词、不是直接描述),二是不跟别人已经存在的合法权利撞车。
五、快速自查清单
| 类型 | 典型标志 | 结论 |
|---|---|---|
| 禁用 | 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等相同或近似 | 不得使用、不得注册 |
| 禁用 | 带民族歧视性、欺骗性、有害道德风尚 | 不得使用、不得注册 |
| 禁用 |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(一般) | 一般不得作商标 |
| 禁注 | 仅有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 | 不得注册 |
| 禁注 | 仅直接表示质量、原料、功能等 | 不得注册 |
| 禁注 | 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| 不得注册 |
六、3 个高频 FAQ
Q1:地名真的一点都不能用吗?
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一般不能作商标,但有两个例外:地名具有其他含义,或者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。普通商品商标取名时,尽量避开县级以上地名。
Q2: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,永远注册不了吗?
依据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,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,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、便于识别的,可以作为商标注册。也就是「后天显著性」——通过长期使用让公众把它和特定来源联系起来。
Q3:怎么判断自己的商标有没有显著特征?
简单标准:它是不是只是对商品的通用叫法或直接描述?如果是,多半缺乏显著特征。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,则需要做近似检索来判断。拿不准时建议先查重。
七、写在最后
能不能注册商标,第一道关卡是「禁用还是禁注」,第二道是「有没有显著特征、会不会撞在先权利」。取名时先对照《商标法》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九条做个自查,能省掉大量被驳回的试错成本。
作为参考,把乾远知产放在可核验的事实下是什么样:
- 2016 年成立,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(sbj.cnipa.gov.cn 可查)
- 只做知识产权,不碰代账、VAT、物流、公司注册
- 服务 2000+ 跨境电商企业
这些是可以被验证的事实,不是「最好」之类的形容词。